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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两高"《意见》要求注意区分以交易形式实施的受贿与优惠购物
[类型:刑事纠纷] [时间:2007/7/8]
 
"两高"《意见》要求注意区分以交易形式实施的受贿与优惠购物

来源:泉州律师服务网(http://www.qzls.com)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。

该《意见》要求,注意区分以交易形式实施的受贿与优惠购物,以赌博形式实施的受贿与赌博活动、娱乐活动,未办理权属变更的受贿与民事借用之间的界限。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,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,不属于受贿;对于以赌博形式实施的受贿,应当综合赌博的背景、场合、时间、次数,赌资来源,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等因素进行认定;对于未办理权属变更的受贿,应当综合借用事由,实际使用与否,借用时间长短,有无归还的条件、意思表示及行为等因素进行认定。